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胡語桐)在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保護日益重視的背景下,慈利縣人民法院近日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過程中,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長發(fā)出了《家庭教育指導令》,標志著該法院在強化家庭監(jiān)護責任、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。
據悉,該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行為,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,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長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,忽視了孩子的家庭教育及監(jiān)護責任,導致孩子在成長的關鍵時期缺乏必要的引導和關注,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。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慈利法院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長發(fā)出了《家庭教育指導令》,責令其依法履行職責,重視孩子身心健康的培育,并接受專業(yè)的家庭教育指導。
《家庭教育指導令》的發(fā)出,不僅是對涉案家長的一次深刻警醒,更是法院積極參與社會治理、促進家庭教育能力提升的重要舉措。承辦法官通過深入交流、釋法明理,使涉案未成年家長深刻認識到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,紛紛表示將嚴格按照指導令的要求,加強對孩子的關注、教育和監(jiān)督,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。
在此,慈利縣人民法院呼吁社會各界,特別是廣大家長朋友們,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(fā)展問題,切實履行監(jiān)護職責,加強親子陪伴和溝通,關注孩子的心理變化和成長需求。同時,也呼吁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未成年人保護事業(yè),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,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撐起一片藍天。
未來,慈利法院將繼續(xù)深化與各部門之間的協(xié)作配合,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信息資源共享機制,以定期回訪、幫教等形式,持續(xù)跟進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長情況,確保家庭教育指導令落到實處、取得實效。同時,也將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,提高全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認識和重視程度,共同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(huán)境和社會氛圍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